王小鲁:国企改革与混合经济

【2018-06-06】

上海发展研究基金会和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于6月5日举办了第140期上海发展沙龙,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先生作了题为“国企改革与混合经济”的演讲,以下是演讲的主要内容。    

一.国企与民企的贡献
改革开发以来,国企在航空航天、军工、电信、重要装备制造等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。但国企总体业绩与民企相比仍然有显著差距。国企在贷款、土地、资源和天然垄断领域的准入等方面常享有事实上的优惠条件,但发展与效益仍低于非国有企业。2017年末,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38%,但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只占22%,亏损总额占54%。
非国有企业的高速发展,并非靠优惠政策,而是靠适应市场的体制和强有力的激励机制。在工业中,1978年非国有企业只占工业产出的22%,2017年占到78%,其发展为改革期间的经济加速增长做出了主要贡献,在提供就业机会方面也做出了主要贡献。

二.90年代国企改革的成就与尚待解决的问题
1996年国有工业企业11.4万户,利润总额412亿元,中小型国企全面亏损。国企改革采取股份化、重组、兼并、租赁、出售等方式,清理一大批僵尸企业。2000年国有控股工业企业5.3万户,利润总额升至2408亿元。
但国企深层体制问题一直未彻底解决,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(1)经营目标:不同类型国企的目标是否一样?
(2)政企关系:有效监管和不当干预如何区分?
(3)市场地位:软预算约束还是公平竞争?
(4)企业管理:如何进行业绩考核和激励?
(5)人事制度:企业负责人是官员还是企业家?

三.如何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
(1)国企改革的几个前提
首先,要解决国企如何定位的问题,解决国企与民企是什么关系的问题。其次,不同领域国企负有不同使命,必须明确前提,限定目标,分类指导。再次,国企要改革,政府也要改革,否则国企改革无法落实。
(2)竞争性领域的国企改革
第一,竞争性领域国企要效率优先。首先解决国企和国有控股企业软约束、吃偏饭、过度保护、过度干预、多头管理等问题。
第二,在竞争性领域不应以所有制划线,没有必要强调做大做强国有企业。应实现政策一视同仁、效率优先、平等竞争、优胜劣汰。
第三,低效率企业应退出或重组,不应保护。
第四,为提高国企效率,资源配置、价格管理、绩效考核、薪酬和人事任免等都应按市场原则进行。
第五,政府管理要减少干预,在强化监督的同时强化激励,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。
第六,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应体现在监督企业合法合规经营,而不是干预企业经营管理。
第七,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改革的重要方面和方向,旨在对企业加强所有者约束和促进提高效率。
第八,混改也应当遵循市场原则,鼓励竞争,效率优先,不应设置以谁为主的先决条件,不应把做大国企作为目标。
(3)国企要适应国际竞争环境
在参与国际竞争中,国企应保持普通的市场参与者身份。给国企贴上国家政策执行者的特殊标签,必然招致国际政商各界的警惕、防范和打压。结果会适得其反,将束缚国企手脚,也将压缩中国在世界市场的竞争空间。
(4)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经济改革
第一,在混合经济中,国企与民企应有分工、合作和互补。
第二,在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、产品具有外部性、天然垄断性部门,及基础科研、军工、重大项目攻关等方面,国有经济应承担主要或重要责任。
第三,在上述领域,仍需要通过改革解决效率和监督问题,包括引进社会公众监督。
第四,需要减少行政干预,加强专业化管理,发挥专家作用。
第五,改变用管理政府机关的办法管学校、医院、科研单位,防止行政化、官僚化倾向。
(5)混合所有制改革
上述领域凡有可能也应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,通过民营经济参与和引进竞争来提高效率。引进民间资本,应遵循程序规范、公开透明、平等进入的原则,避免寻租行为和幕后交易、暗箱操作。垄断性行业的混改,宜通过税制改革减少垄断利润,以避免寻租和利益输送。
总而言之,国企改革的成败,关键取决于能否落实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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